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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环乐鱼体育保管理制度
作者:admin    日期:2023-02-23    阅读( )

  乐鱼体育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关系到广大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关系 到公司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原则,把安全生产 和环境保护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是公司保持健康,稳定发展的基 础,也是公司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尽的义务和贡献。 为了公司更好地开展各项安全、环保工作,以原有的各类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为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 、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以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内容,我们修订了《**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汇编》 。本《汇编》分为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安全管理工作附件两部 分。各实体、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汇编》明确各级 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并完善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 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安全、健康、快速发展。 本制度将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不断修订,逐步完 善。人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有限责任公司为维护公司女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令第 9 号 (1988 年 7 月 21 日国 务院发布)《女工劳动保护规定》特制订《**有限责任公司女工劳动保护规定》 ,各实体部门应 严格执行。 1. 工会为女工劳动保护管理部门。为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员工在劳动 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特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各实体部门、各岗位的女员工。 3.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实体部门的岗位,不得拒绝女员工。 4. 公司确保在女员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给予基本工资,不予解除劳动合同。 5. 禁止安排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员工 禁忌从事的劳动。 6. 女员工在月经期间,所在部门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 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7. 女员工在怀孕期间,所在部门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 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 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 七个月)的女员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安排一定的休息 时间。 怀孕的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8. 女员工产假为 90 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女员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部门当根据医务部门 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9. 有不满 1 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其所在部门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 人工喂养)时间,每次 30 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 1 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 加 30 分钟。女员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 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10. 女员工在哺乳期内,所在部门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11. 女员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女 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2. 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员工劳动保护权益的部门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根据情 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部门给予被侵害女员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 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 工会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检查。并有权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监督。 14. 女员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 理,不适用本规定。 15. 女员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参照国家劳动部相关规定。

  ㈣ 在员工中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定期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训练, 开展群众性 的防火安全竞赛活动。 ㈤ 每周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 火灾隐患立即整改。 ㈥ 消防设施和器材要设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完好有效。 ㈦ 建立防火组织,消防安全网络,定期进行灭火演习。发生火灾组织扑救,抢救人员、物 资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司安委会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㈧ 完善内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会议、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消防器材等各项记录及 台帐。 第六条:工段长班组长消防安全职责: ㈠ 利用各种形式随时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使员工不断提高自觉遵守消防制度的自觉 性,负责对新工人的防火安全教育。 ㈡ 制定本工段、班组防火工作要求和预防火灾事故具体措施,督促检查,严格落实。 ㈢ 组织员工随时清理易燃物品,检查和治理不安全隐患。解决 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汇报。 ㈣ 负责本工段、班组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凡过期、失效、丢失的要及时汇报,并查明丢 失原因进行考核。 每天下班前要对本工段、班组所管辖的范围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切断电源关窗锁门后 才能下班。 发生火灾时要积极组织扑救, 并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和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保护好火灾 现场协助有关部门查清起火原因。 第七条: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㈠ 认真学习国家消防法规及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㈡ 要熟知与本岗位有关的各项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并自觉严格遵照执行。 ㈢ 每天对本岗位范围内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发现不安全因素主动进行解决, 自己解决 不了的要及时向领导反映,求得帮助和解决。 ㈣ 发生火灾时要积极进行扑救, 并及时报告部门领导, 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查清 起火原因。 ㈤ 维护保养好本岗位消防器材、设施,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能扑救初期火灾。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成立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 第九条: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 ㈠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以及 上级消防部门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全面部署公司消防安全工作。 ㈡ 监督检查各级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 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坚持消防工作与生产经 营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 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 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分数值 100 40 15 后果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灾难,数人死亡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危险等级划分(D) D值 ≥320 160~320 320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危险程度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D值 20~70 ≤20 危险程度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分数值 7 3 1 后果 严重,重伤 重大,致残 引人关注, 不利于基本的安全卫生要求

  为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业病防治法》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 结合的方针,为员工创造更加安全、卫生的生产环境,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管理**公司及所属各承包经营单位职业病 防治工作。 组 长:ABC 成 员:ABC ABC ABC ABC ABC ABC ABC ABC 二、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 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 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三、各实体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 护用品。用人实体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 合要求的,不得使用。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设有必要的通风换气装置和取暖、降温、照明设 备,并应符合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要为员工提供足够的开水,根据需要设置洗手或淋浴设备,女工集体单位,应 设女工卫生室。 五、使用易挥发性有毒物品和产生粉尘噪声的工作场所,必须有良好的通风除尘设备和 防毒降噪措施。 六、生产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七、有害作业场所,应按国家规定接受职业病卫生检测部门的检测,要有综合治理措施 和实施计划,逐年减少职业病危害,使作业场所中的有害因素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建立健全 职业卫生档案。 八、对涉及有害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产。 九、加强对从事有害作业员工的防护知识的教育,让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了解和掌握自 己所从事的作业,对健康和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及防护知识,要为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配 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检查正确使用情况。 十、有害作业单位应当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定期的职业性检查,对有职 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与其相关的作业来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人员,在退休、调离时 必须进行离岗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十一、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十二、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进行经常性 维修、检修,定期检测性能和效果,确保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十三、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事故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 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 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十四、员工被确诊职业病后,应当立即调离原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并妥善安置。 十五、本办法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各经营实体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院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为首都创造一个良好的 交通安全环境,根据我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请**大院内各公司、实体单位参照执行。 第一章:**大院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派车制度 各公司、实体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出车安排。派车时,应认真填写派车 单或派车记录。 司机出车,要有派车单或一定的派车手续,禁止私自出车或不按规定路线,里程行驶。 保证司机休息、睡眠时间,不得疲劳驾驶。 在保持安全的前提下,规定日行驶里程;本市不超过 200 公里;外埠不超过 400 公里以上 距离,不允许单人单车执行任务。 如遇有下列情况,司机有权拒绝出车:机件失灵;连续驾驶过于疲劳;任务,路线不明确; 证、照不齐全;违章指挥。 (简称“出车” ) 第二条: “一日三检”制度 驾驶员每天必须坚持“一日三检”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完好,运行正 常。 出车前认真检查油、水、电、汽及各安全部件是否灵敏、有效,严禁车辆带病上路。 外出执行任务,中途停车,应全面检查车辆各部件的运行、磨损、润滑、消耗等情况,及 时补充油、水等,并应查看轮胎、备胎和货物是否移位,丢失。离车时应关窗、锁门、带好钥 匙。 收车后,再进行一次细致,全面检查,做好下次出车准备工作。冬季车辆要加注防冻液, 防止车辆缸体冻坏。 第三条:司机安全活动日制度 厂安委会每月组织一次各单位实体安全员活动,及时传达地区及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的指示 精神,学习交通法规提高安全员的责任意识。 各公司、实体单位、部门领导要重视此项工作,安排时间每 周组织一次司机安全活动,及时将厂安委会布置的交通安全工作任务传达到每名司机,组 织学习交通法规提高驾驶员的整体素质。并做好记录由司机签名,司机有事外出没有参加学习 的要及时补课。厂安委会将不定期的对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此项工作列入各公司、 实体单位、部门年终交通验收的一项主要内容。 第四条:自行车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制度 主管领导按上级要求定期宣讲交通法规,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单位全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 意识。 定期对骑车人、行人进行交通安全常识的试。

  1、总经理是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环保 负全面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加强安全、环保工作管理, 落实安全、环保工作措施,创造公司良好的安全、环保工作环境。 2、建立安全管理网络,设立安全、环保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环保管理人员,保障安全、

  为了保证生产、维修、施工中用电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 ABCABC 机械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人公司临时用电安全主管部门。各实体、部门以及施 工单位在本公司范围内从事临时用电作业前,持临时用电设计方案,向动力主管部门 ABCABC 机械有限公司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线. 临时线路应采用“四芯”橡胶线,中间不得有接头。线径应满足负荷要求,受电方电 源控制柜应设并由空气断路器控制,如使用手动工具,分路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3. 受电方电源控制柜应有可靠的零线接线端子,零线. 临时用电作业现场的接线必须由电气人员操作。 5. 临时用电期限为 15 天,逾期仍须使用者,办理延期手续。 6. 临时用电方应保证现场用电安全,完毕后,应立即拆除线. 公司安全检查小组对临时用电情况予以监督和检查。 8. 架线方法要求规定: 必须采取沿墙或架空敷设, 不得拖地敷设, 室内敷设必须距地 2.5 米以上,室外敷设必须距地 3.5 米以上,穿越厂区通道必须距地 6 米以上。临时电线 安装完毕后,必须经过 ABC 公司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附:临时用电申请单表样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落实市政 府及 ABC 集团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无重大污染事故,消防,交通及治安等安全工作的具体要 求,确保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使**公司大院内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将安全工作抓实,抓 细、抓到位,做到组织落实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特规定甲、乙双方安全管理工作 及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如下: 一、甲方安全、环保监管责任: 1、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员工的作业行为、设备安全设施的完备可靠情况负有监 督管理责任。督促乙方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 2、 甲方负责对乙方新招入的员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 协助乙方对新招入的员工进行车间级、 班组级安全教育以及其他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 督促乙方对特种作业人员、 换岗人员进行教育 和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备案。 3、甲方定期对乙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令其限期 整改并负责整改验证。 4、甲方有权对乙方存在的安全隐患、环保隐患、违章行为按照甲方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5、甲方负责乙方及时传达国家的相关法规和上级的安全管理文件。 二、乙方安全、环保管理责任: 1、 乙方法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负有全责, 并指派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安全生产保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至第四十三条规定。一定要高 度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认真研究落实杜绝事 故发生的有效措施。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有关条款,做好 本单位的各项环保工作。 2、乙方应根据本单位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四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 宣传教育到位,贯彻部署到位,检查落实到位) 。确保全年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确保全年不发 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生产工具、设备特别是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应及时登记 并符合安全规范,做到经常检查,保证工具设备和车辆等始终处于完好状态进行使用,保证操 作方法的正确性。压力容器、锅炉、起重设备应及时年检。杜绝带病工作。剧毒、放射性危险 物品及液化气类化学物品必须严格按照法规规定使用,妥善保管和运输,严禁发生爆炸、中毒 事故,严禁发生丢失,被盗或意外事故。生产设备"四有"装置齐备。可靠,安全警示标 语明显醒目,对工业垃圾及有污染性垃圾,要按照规定分类处理。 4、乙方的电气设备应规范安装,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线路及器件的完好、绝缘有 效。手动工必须按照法规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控制线路必须加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乙方特殊工种及特殊岗位(电气焊、电工、铲、叉车司机、起重设备操作人员) ,应 严格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 并应严格遵照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严禁违章操作和违章指

  副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成 成 成 成 成 成 成 成 成 成 成 员 员 员 员 员 员 员 员 员 员 员

  1. 原产权单位应当持拟转让设备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及有关牌照和证书,到原注 册登记机构办理注销变更手续; 2. 原产权单位应将特种设备及其部件的出厂随机文件、办理注销变更手续后的原《特种 设备注册登记表》 (2 份) 、 历次检验报告、 维修保养和改造记录等有关资料及其有关牌 照和证书,移交给该设备的产权接收单位。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或者其零部件,达到或者超过执行标准或者技术规程规定的寿命期限 后应预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该设备的注册登记机构报告,办 理注册注销手续。厂内机动车辆报废后,还应将厂内机动车牌照交回原注册登记机构。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保 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国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实体及所有承租单位、厂内临时施工单位。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机械、冶金、建材、纺织等行业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 工作主要内容》 、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检查考核。

  按照: “五全” (铃、闸、锁、牌照、单位号牌)要求,对单位内部自行车每月抽查一次。 每季普查一次对于出现违章的骑车人,行人及时处理、教育并通过 “三公布”园地予以公 布。 非机动车管干部要对检查结果,违章有详细记录。 第五条: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各公司、实体单位部门,要对本单位部门的驾驶员,进行登记后报厂安委会,进行备案登 记列入管理,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对驾驶员违章情况要及时掌握,协助安委会对违章驾驶员 进行处罚。 第六条:交通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 主管领导: 1、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交通安全指示规定和会义精神。 2、布置督促检查单位机动,非机动车,车管干部的交通安全工作进展落实情况。 3、按上级要求或形势及时对本单位所属人员司机进行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 4、负责本单位所属人员,司机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 车管干部 1、对本单位主管领导负责,严格认真执行上级布置的各项交通工作。 2、利用多种形势对司机,全体人员进行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按照上级要求定期组织宣传 交通法规和有关指示并有记录。 3、搞好车辆的使用,保养对各种车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特别是安全部件一定确保齐全灵 敏有效,对检查情况登记备查。 4、了解本单位交通工作现状,对重点人重点司机做到心中有数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 5、发生违章,事故及时了解汇报注意随时总结经验教训。 专(兼)职安全员 1、协助主管领导、车管干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指示,规定和会议精神,当 好参谋。 2、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司机和全体人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维护交通秩序。 3、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形势任务季节特点,修订安全行车计划和措施狠抓落实。 4、熟悉本单位安全工作情况,搞好各种登记和材料积累严格把好司机年审关。 5、 积极参加交通安全会议和社会各种安全活动如实向领导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本单位交通安 全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单位和社会的交通安全工作。

  3、工段、班组负责人每班要巡回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要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上 报本部门领导解决。 4、重点部位要根据部位情况组织经常性的检查,每班检查不少于 3 次。 5、护厂巡逻人员要对防火重点部位进行巡回检查,发现不安全的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 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十四条: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各公司、实体单位,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所属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要将消防安全教育,与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起来。教育要以普及消防知识,学习消防法规,内部 消防制度为主要内容。通过学习要达到三个提高:即:提高所属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员工 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员工自防自救能力。教育可采用开会、板报、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 要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要有培训记录) ,培训主要内容:本岗位安全操作 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进行消防审批的规定 建筑施工前必须 按照 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到消防监督管 理部门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并将建筑审批手续复印件报公司保卫科存档,对不按有关规定办理 消防审批手续的公司、实体单位,上级消防管理部门将对其单位进行处罚,将由其单位负责 。 第十六条:在禁火区域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的规定 各公司,实体单位,凡在仓库及周围 20 米范围内,木器厂车间院内,使用天然气的生产车 间,配电室,液化气储存室及周围 15 米范围内,重点部位,易燃易爆场所、施工工地严禁动用 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火时,必须到公司保卫科办理动火证,动火前要采取预防措施,清除现 场易燃物,准备消防器材,动火时电气焊工必须持证操作,要有专人看护,动火后要清理动火 现场将火种熄灭,在确认没有遗留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第十七条:组建义务的规定 根据《消防法》和《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的要求,各公司,实体部门安全责 任人要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建立消防安全网络,每月对义务员 进行安全培训, 每年组织义务员进行一至两次灭火实战演习以提高它们的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八条:消防器材配备的规定 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是扑救火灾的物质保证,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状态是否良好,直接关 系到**大院内的消防安全。为了确保购买的消防器材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公司,实体部门 在购买维修消防器材时,要将所需消防器材的有关材料报公司保卫科,保卫科将根据《建筑灭 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和《灭火器年度合格企业目录》对所购买的消防器材的型号、规格、数量 进行确认后,到具有北京市消防局批准的销售公司购买、维修,以确保购买、维修的消防器材 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避免因购买不合格的消防器材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第十九条:木工车间、纸制品车间、电锯房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车间、纸制品车间、纸张、木料堆放场棚、电锯房严禁烟火。 2、在场、棚内堆放木料、纸张时,垛与垛之间要留出不小于 1 米消防安全间距,木料、纸 张堆放不得圈压消火栓,不得堵塞消防安全通道。 3、木工车间、纸制品车间内堆放的原料量,要严格控制,不得存放过多。加工的成品要及 时运走。通道,门口,机器设备和电器设备周围不得堆放原料和成品。 4、电器设备安装应符合“电器设备安装规程”的要求,电动机应采用封闭型。导线、凡在考核年度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突出、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单位,由总经理给予表 彰,奖励 500-1000 元。 2、凡在考核年度内为安全生产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由总经 理给予表彰,奖励 200-1000 元。 3、荣获集团、地区等先进荣誉称号的,由总经理给予表彰,先进个人奖励 500-1000 元,先 进集体奖励 1000-2000 元。 (二)处罚: 1、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在考核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轻伤以上(含轻伤)事故或造 成经济损失超过 2000 元的单位,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年终考核时,予以相应处罚并取消相 关单位(实体、部门、班组、个人)所有评“先”资格。 2、各部门、实体应按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规范上墙,凡安全管理制度不全或 未按要求规范上墙的单位, 经公司安全检查小组提出批评不改者, 可对部门、 实体予以 200—1000 元经济处罚。 3、各部门、实体应按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要求进行管理,相关记录不全者, 对部门、实体予以 200-1000 元经济处罚。 4、特殊工种及特殊岗位,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并严格遵照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违者 对部门处以 200-1000 元罚款。 5、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对换岗及新上岗人员必须提前进行安全教育,未 经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违者对其部门处以 1000 元罚款,对部门安 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处以 200-500 元罚款,对部门安全员处以 200-500 元罚款。 6、特种设备应及时登记并符合安全规范,做到经常检查,保证工具设备和车辆等始终处于 完好状态进行使用,压力容器、锅炉、电梯等设备应及时年检,杜绝带病工作。凡相关记录不全、 带病工作或未按规定进行年检者,一经发现,将对其部门处以 1000 元罚款,对部门主责领导处 以 200-500 元罚款,对部门安全员处以 200-500 元罚款。 7、未按法规要求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或者以货币形式、物 品替代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将对其部门处以 1000 元罚款,对部门主责领导处以 500 元罚款。 8、对不履行管理职责、违反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者处以 200-1000 元罚款。对违章操作、违章 指挥者处以 200-1000 元罚款,同时,对因违章造成事故和财产损失者,根据损失情况另行给予 200-5000 元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对接到安全检查组整改通知书后未按期限整改的单位,将处以 200-1000 元罚款。 10、 因玩忽职守导致发生安全事故造员伤害及财产损失触犯法律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视情节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并给与通报批评、撤职、开除等处分。 11、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实体、部门、承租单位、公司内临时施工单位。

  第十四条、宣传部安全、环保工作职责 1、宣传部长是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与 环保管理具体工作负有全责。做好本部门职业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运行工作。 2、宣传部要配合安全主管部门通过各种媒体介质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 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公司安全环保工作动态,发挥宣传在安全环保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章 各实体负责人安全职责 第十五条、实体负责人(经理、厂长)职责 1、经理是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与环保 管理具体工作负有全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节能环保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节能环保问题;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节能环保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环保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环保事故。 2、保证生产、环境保令、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管理网络,设置安全、环保管理机构,配备安全、 环保管理人员。落实安全与环保责任制,具体到每个岗位、每位员工。 4、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环保培训和教育,对新入厂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环保教育, 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换岗人员进行换岗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不合格 者不得上岗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凡召入新员工时,必须在其上岗前 通知安全主管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厂级安全教育。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登记造册,组织有关人员立即整改,并对 整改结果进行复查,以确保问题的解决。 6、制订岗位和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 每年制订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 保证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 8、定期主持召开实体安全、环保专题会议,布置、检查本部门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9、负责批准本单位安全、环保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完成本单位的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10、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应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 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11、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做到“三同时” ,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使用。 12、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管理检测机构,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工作.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 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3、在开展对外经营活动或施工改造时,必须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保护

  安全教育是提高公司员工安全生产素质的重要手段,是公司劳动员工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 内容。为规范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国家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入公司员工的教育 新入公司员工(包括新招用员工、临时工、季节性工、实习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 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 1.公司级教育: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教育内容为: 1) 国家《安全生产法》中赋予公司员工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2) 安全生产及环保法规的学习、公司安全生产及环保工作要求。 3) 本公司危险源、危险设备,有毒有害作业情况。 4) 本单位事故多发部位、事故原因,特殊规定的安全要求以及预防措施。 5) 单位正反典型事例及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和方法。 2.实体、部门教育: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教育内容为: 1) 本单位安全生产概况。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环保制度、职责范围及操作规程。 3.班组教育:由班组组织实施,教育内容为: 1) 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 2) 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环保制度及注意事项; 3) 岗位各种工具、器具、安全装置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4) 工作地点和作业环境中容易发生事故和有毒有害的因素; 5)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6) 岗位和环境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7) 应急情况下的逃生、自救和互救方法。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1. 厂内特种作业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操作工、厂内机动车驾驶员、金属焊接工、电工、 电梯工、水质化验工; 2.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过教育外,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适应的专门 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国家认可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考 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以上岗作业; 3. 离岗超过三个月要进行复工教育。 4. 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进行复审。

  1、每个职工上班前需休息好,特别是待接夜班的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和机台操作人员,更 应注意,保证睡眠充足,时精力充沛。上班前严禁饮酒,一经发现酒后上班,各级领导都 有权立即停止其工作。 2、从事各种作业,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相应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赤脚(或穿拖鞋) 、 光膀上岗从事工作。女职工上岗必须戴好工作帽。 3、工作前要检查工作现场和周围环境,观察有无障碍物或其他危险情况。个人不但要注意 自身的安全,还要做到相互关照,不要影响其他人的安全操作。 4、从事各种工作,必须首先熟悉该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遇到尚未 制定操作规程的设备、岗位,应首先制定出规程或采取有效的临时安全措施,否则,不得进行 工作。 5、各种机器设备开动之前,应对下列内容进行充分的检查和准备,否则,不得开车投入运 行。 (1)运转部份润滑良好,转动灵活,皮带松紧适度,有油标、油限的,油量要适中。 (2)手柄、旋轮各部件要处于正常位置。螺丝、键、销等连接件稳固可靠,各部无损害。 (3)各种安全防护设备、装置(含音响、信号、指示标志等)应齐全、灵敏、可靠。任何 人不得随意拆除或不用安全防护装置。 (4)机器设备上不准存放工具、工件和其他物品,各运动部分及附近不得有障碍物。 (5)各专项规程、制度中规定的检查、准备项目。 6、各种机器设备均由班组长以上的各级生产指挥者指定的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人操 作。不符合此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得擅自开机操作。 7、两人及两人以上同时在一台机器设备上工作时,应由有关领导明确主、付手;各人员之 间要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当主机手不在时,应明确专人代替其工作。担任主机手者应能控制 所操纵的设备,具有保证安全生产的技术水平。两班或三班生产的,要严格执行交制度。 8、工作过程中应精力集中,不得闲谈嬉戏、看书看报或从事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情,严 禁在设备运行中擅离工作岗位。 9、各种机器设备,均应在额定技术指标(如重量、高度、宽度、长度、温度、压力等)允 许范围内使用。如需改变技术参数,应报请设备主管部门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10、清理机器、校正设备各部件、装卸皮带、工件轮换、变速、加油等项工作时,凡开车 进行不能确保安全时,必须停机进行。 11、身体各部位不得直接接触运动中的工件和机件;当工作需要接近时,一定要精力集中, 注意保证安全距离,防止身体或衣服卷入机内。机床手严禁戴手套操作。 12、机器设备外露的运转部分,均应本着“轮由罩、轴有套”的原则加设相应的安全防护 装置。 13、检修机器设备时,必须在明显位置、电气开关处挂上“正在修理,禁止开车” 、 “有人 工作,禁止合闸”等安全标志牌,同时加设防护装置(设施) 。必要时,设专人看管,以确保安 全。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移动、翻转或拆除安全标志或防护装置。 14、需要经过申报、考试或签发操作证的工种(如特殊、危险工种)人员,凡未取得操作

  厘米以上的距离。 3、图书室、档案室内不准使用电炉、电视机、交流收音机、电熨斗、电烙铁、电钟、电烘 箱等设备。不准使用易燃物做灯罩,不准随便拉临时线、图书室、档案室应加强用火管理,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不准在图书室、档案室内吸烟和 点蚊香。 5、未经保卫科批准,防火措施不落实,严禁在图书室、档案室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 6、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对图书室、档案室等处进行认真安全检查,防止留下火种或因未 切断电源而造成的危害。 7、在图书室、档案室要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并设专人负责。放在明显位置以便于使用。 第二十五条:集体宿舍、办公室防火安全制度 1、室内的供电线路须穿阻燃管保护、插座及照明灯必须由正式电工安装,不准拉临时线、不准在办公室、集体宿舍内使用液化气灶、酒精炉、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加热器 具取暖、做饭、烧水。 3、在室内吸烟时要将吸完的烟头熄灭后放在烟灰缸内,严禁卧床吸烟。 4、用过的废纸、无用的文件和可燃物要随时清理。 5.离开宿舍、办公室前,应切断电源。 第二十六条:燃煤锅炉防火安全制度 1、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严禁操作锅炉,值班 人员应尽职尽责,严格遵守锅炉安全运行的各项制度。 2、锅炉房要根据人员岗位情况制订《岗位安全责任制》 ,每个操作人员应达到三懂三会 (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 理险情,会报警) 。 3、应检查锅炉的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确保它们的可靠性。 4、平时操作中,注意不使锅炉骤冷骤热,以防发生爆裂;还要避免锅炉满水、断水,汽、 水共腾等情况发生。 5、禁止在锅炉房堆放易燃物,也不准在锅炉本体和蒸汽管上烘烤任何物品。擦拭设备的油 绵纱,油抹布要妥善保管。 6、禁止在锅炉内焚烧废纸、废油毡等,以防造成烟囱飞火,引燃周围易燃物。 7、上煤前一定要严格检查煤料,剔除混入的等品。 8、锅炉排出的热炉灰,必须经过水冷却后,才能堆放在炉灰堆放场地上。 9、锅炉操作室、配电室、设备间、维修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设专人负责。 10、锅炉操作工,在值班时不得脱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要认真填写好运行记录。 第二十七条:天然气锅炉防火安全制度 1、用天然气锅炉之前,必须经天然气公司管理人员对锅炉的安装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 行操作。

  合格证者,一律不得独立上岗操作;学习操作人员,需要先向主管部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并 在专人监护指导下进行操作。 15、凡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品,均需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明确专人负责,并设置: “严 禁烟火” 、 “剧毒”等标志。 16、工作场所的材料、产品必须码放整齐、牢固可靠,并放在限定位置,保持通道畅通, 以保证运输安全。作业场所要经常保持清洁、畅通,做到文明生产。 17、除指定的吸烟室外,厂内一律禁止烟火。凡动用明火,必须经消防保卫部门许可。消 防路线和消防设施周围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18、生产、生活、工作中用电,均需遵守“电气安全守则” 。 19、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凡发现各类不安全因素,任何人都有责任向各级领导或有关部 门报告,以促使尽快采取解决措施,消除隐患。 20、本守则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本规程为公司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原则规定,除遵守本规程外,各相关岗位操作人员还应 按照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文 件 安全环保管理责任制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因工伤亡事故报告规定 “三同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风险值 D≥100 确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环境因素定量方法 定量方法是对评价因子进行打分,根据分值等于或超过规定的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见下 表) 评价因子 评价内容 直接危害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 破坏生态平衡,造成全球性环境影响的 A.对环境影响程度 有区域性环境影响的 对周围居民造成生活不便的 对能源资源环境仅有一定影响的 B.污染物排放 排放量很大/使用量很大/排放频次很多 排放量较大/使用量较大/排放频次较多 分值 A=10 7≤A≤9 3≤A≤6 2≤A≤3 A=1 8≤B≤10 4≤B≤7

  1.目的 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等 “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所有实体、部门的项目“三同时”管理。 3.责任者 **科、工程主责部门、建设项目单位。 4.程序 4.1“三同时”的定义 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新设备、新材料、必须同时采用安全防护措施。 4.2”三同时”评审 4.2.1 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应预先分析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 存在的问题,编写《劳动保护专篇》内容包括职业危害分析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 下列资料,报安全部、环保部。 4.2.1.1 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 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 4.2.1.2 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4.2.1.3 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4.2.2 安全、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 计部门、环保部、工程部、基建部门等部门同时参加。 4.2.3 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 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4.2.4 安全部、环保部、工程部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 方可进入项目建设。 4.3 新产品开发、试制 4.3.1 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试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 境保护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单位贯彻落实。 4.3.2 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三废 的理化性质、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 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4.3.3 在开课题实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应急处理方法,和应配备的防护器具 和急救用品,并报中央研究所所长批准。 4.3.4 在试制过程必须严格按试制计划逐项落实防范器具和应急措施, 实验中用到的剧毒物品, 按公司的《剧毒品管理制度》执行,危险性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员监护。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课题不准开题做试验。 4.3.5 课题总结时,必须要由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 4.3.6 课题项目移交设计生产时,必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 做到同时设计。 4.3.7 新项目、产品工艺付诸中试、大生产实施前,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 行论证,由试制、乐鱼体育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论证修改后, 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4.3.8 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工程部和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4.3.9 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 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 4.3.10 工程项目试生产前,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安全、设备、环保、生产、技术部门人员进行验

  为了确保我科的正常工作和管理中, 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故,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布置, 制定我科应急救援预案如下: 成立科应急救援预案小组 组长: 成员: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白天火灾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发现火情后要立即发出救火呼号,及时通知就近人员及 科应急救援预案小组人员使用就近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对火灾进行扑救,并立即通知公 司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公司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灭火,靠近 电源或电源线的要及时切断电源,并把火灾控制在最小范围。 2.在灭火的同时,公司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组织疏散火灾事故现场的人员安 全有序的撤离,防止疏散通道发生拥堵。如遇严重火灾,被困人员无法安全疏散撤离时,应拿 湿毛巾捂住鼻子和嘴并蹲下,尽量移到容易被发现的地方,尽可能的发出求救信息。 3.夜间如发生突发事件,第一发现人要立即通知**有限责任公司厂部值班人员,厂部值班 人员要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指挥并及时通知**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赶赴事故 现场进行指挥及扑救工作。 4.如火势较大,应及时拨打火警电线 一定讲清现场位置,联系电话,燃烧物的性质等, 并派专人到公司门口迎接消防车辆,引导至火灾现场。 人员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发生突发事故第一发现人要及时终止事故发展,如切断电源、停机等,同时发出呼号及 时通知就近人员共同处置。及时通知公司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公司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 成员要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进行妥善处置,开展救援工作,制止事故恶性发展,并及时通知 **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 2.如有人员伤亡,应及时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及人数,轻伤无生命危险的,由医务人员包扎 后派车送就近医院予以救治,如有危重病人还应及时与 120 或 999 急救中心联系等待救援,要 将自己的详细位置、行车路线、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报给对方,并派专人到公司门口迎接。 3.公司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成员要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 行,保护好事故现场和相关人员,听候并参与上级机关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具体要求 1.全体人员应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2.发生突发事故时,公司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有权调动公司内的人员、物资及车辆。 3.值班电线

  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白天火灾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发现火情后要立即发出救火呼号,及时通知就近人员使 用就近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对火灾进行扑救,立即通知部门领导及公司应急救援小组,部门 领导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灭火,靠近电源或电源线的要及时切断 电源,并把火灾控制在最小范围。 2、 在灭火的同时抢险组要及时组织疏散火灾现场的人员安全有序的撤离, 防止疏散通道发 生拥堵。如遇严重火灾,被困人员无法安全疏散撤离时,应拿湿毛巾捂住鼻子和嘴并蹲下,防 止浓烟等有害气体吸入,人员被困在楼内,要尽量移到窗口等容易被发现的地方,尽可能的发 出求救信息。 3、夜间发生突发事件,第一发现人要立即通知公司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及时赶到事故现 场进行指挥并及时通知领导小组, 由警卫人员及时通知居住在办公楼三四楼的人员及 ABC 保安, (召集人 )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火灾的扑救工作。 4、救援组到达现场要检查有无人员伤亡,有人员受伤立即组织救治,救治方法按人员伤亡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5、如火势较大,应及时播打火警电线 时要讲清现场位置,联系电话,燃烧物 的性质等,并派专人到公司门口迎接消防车辆,引导至火灾现场。 治安组: 组 长:警卫当班班长 1 人 成 员:7 人(保安 4 人当班警卫 4 人) ⑴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⑵配合抢险组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控制事故现场 严禁无关人员靠近, 使事故现场救 援处置工作顺利进行,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⑶控制公司东西两个大门,禁止无关人员进公司。 6、 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把对员工的防火宣传教育, 提高员工防火意识放在消防工作的 首位,认真做好日常防火工作的检查与监督,注意消防器材与设施的良好有效,认真贯彻“预 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具体要求 1. 各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突发事件的救援处置工作。 2. 发生突发事故时,领导小组有权调动**大院内的人员物资车辆。 3. 任何一名员工有义务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参加救援工作。 4. 办公室日常用车为京 H68254 和京 ED4239。 5. 值班电线 天: 夜 东门电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 人身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 督管理办法》 ,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第二条: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并重” ,全员参与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 相结合的原则,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公司、实体部门要认真遵守国家、北京市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ABC 集团《消防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建 立并落实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章 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公司确定的危险作业为: 1、重点安全防范部位的动火作业; 2、安装、维修时的高空作业; 3、其他危险作业。包括登石棉瓦作业、带电作业、在有可能造成中毒、窒息场所作业。 二、总则: 1、危险作业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审片圈技术措施的责任主体。 2、根据危险预知评价情况制订可行的应急预案。 3、对作业对象进行危险预知评价,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用 品。 4、从事危险作业时,必须明确现场主要安全责任人,负责监护和指挥。 三、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1、凡在仓库及周围 20 米范围内,木器厂车间院内,使用天然气的生产车间,配电室,液 化气储存室及周围 15 米范围内,重点部位,易燃易爆场所、施工工地严禁动用明火。如因工作 需要动火时,必须到厂保卫科办理动火证。并明确现场主要安全责任人,负责监护和指挥。 2、动火前要采取预防措施,清除现场易燃物,准备消防器材,动火时电气焊工必须持证操 作,要有专人看护,动火后要清理动火现场将火种熄灭,在确认没有遗留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三、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1、各公司,实体单位,凡因生产需要进行高度在 2 米以上作业时,应明确现场主要安全责 任人,负责监护和指挥。 2、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工作服等, 并要求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和使用。 3、架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隔离、断电等防护措施。 4、设置警戒区域、禁止其他人员出入,避免交叉作业。 四、其他危险作业管理规定 一)石棉瓦上作业: 石棉瓦上作业时,应固定好跳板,否则不准作业。 二) 、带电作业管理规定: 在确实无法停电时,带电作业应采取如下安全措施: 1、 必须由本单位安全负责人批准, 并指定一名有经验并熟悉线路的专业人员对操作者进行 监护,操作者本人应经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

  管敷设,开关和配电箱等电器设备均应设防护装置,避免纸屑、木屑粉尘入内;并经常清扫积 屑,加强检查维修工作。 5、木材加工、纸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木屑,纸屑、锯末,刨花,不得堆放在车间内。刨 花,锯末,木屑、纸屑每天要进行清除,集中妥善处理。机械设备和房屋结构上的纸、木粉尘 每星期至少清扫一次。 6、如因工作需要在纸张、木料堆放场内、棚内,木工、纸制品生产车间内使用电焊,气焊 或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采取防火安全措施,将动火部位周围易燃物彻底清 除,并准备好灭火器材,动火后要有专人检查,防止留下余火。工作岗位,车间内,院内,严 禁吸烟。必要时,可在安全地点设专门的吸烟室。 7、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要在闸箱内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使用的保险丝要与电动工具的 功率相匹配,严禁使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8、严禁在木工操作室内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油漆,稀料后要将油漆、稀 料,存放在专门的库房内不得和物品混放。 9、操作场所的木料、纸张与暖气及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 1 米,并应经常清除设备及管道上 的粉尘木屑、纸屑。 10、木料纸张堆放场棚、生产车间、院内要设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要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 放在明显的地方并设专人负责保管。 第二十条:配电室防火安全制度 1、配电室应为一、二级耐火建筑,门窗应向外开,并安装铁窗纱。 2、配电室内不准住人,不准作维修室,应单独设值班室。 3、非配电室人员不准随便进入配电室。如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配电室时,必须登记, 登记进入配电室的原因时间。 4、配电室内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严禁在配电室内进行明火作 业。 5、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要定期进行清扫,电器设备、线路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 及时解决。 6、值班人员要持证上岗,坚守岗位,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要认真监护变压器、电容 器、高低压配电设备的工作情况。认真填写运行记录,严格遵守交制度。 7、在停电清扫高、低压配电设备时,严禁使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液体。 8、配电室要配备充足消防器材,放在明显的位置并设专人负责保管。 第二十一条: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库区周围及院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库区如需要使用明火时,必须到保卫科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 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得遗留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3、入库的产品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4、库房内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如工作需要进入库房必须有库房人员陪同。 5、库房内不准设休息室值班室,值班室应在库房外单独设置。

  第一条、为保障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贯彻落实国家有 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律、法规, 强化各级安全、环保管理责任制,真正将安全、环保工作 抓实、抓细、抓到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公司安全、环保管 理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制订安全、环保责任制,就是明确各级人员、各个职能部门在安全、环保工作上 的义务和责任,做到安全、环保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从而使公司安全、环保的主 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 全生产保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至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保证做到 思想认识到位、贯彻布置到位、宣传教育到位、检查落实到位。各实体、部门主管领导是本实 体、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实体、部门的安全与环保管理具体工作负责。 第四条、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人人有责,每个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 自的安全与环保职责,落实安全与环保工作责任制,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不得违章操作,不 得违反劳动纪律。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实体、部门。 第二章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职责

  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首先给厂医务室拨打电线】 ,进行现场抢 救。同时,根据伤员伤情,拨打 999 或 120 请求援助。 1. 电话拨通后,应向对方讲清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具体地址。 2. 讲清伤员人数、伤势情况。 3. 讲清电话救援者姓名、联系电线. 派专人到单位门口或路口等候救援车辆,并引导车辆准确抵达事故现场。

  为了加大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实现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建立公司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机智的 管理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法规,结合我 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成立安全生产考核小组 组 长:ABC 副组长:ABC ABC 成 员:ABC ABC ABC ABC ABC ABC ABC 二、考核对象 1、各实体经营承包责任人、各部门主管; 2、安全、消防主管部门责任人及各实体安全员; 3、岗位操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1、各实体、部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完善情况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3、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5、员工安全意识如何、操作行为是否规范、防护用品是否穿戴整齐。 6、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环保设施是否齐全、可靠。 7、消防器材、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8、不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9、上级、本公司要求的各项安全管理活动的参与情况 四、考核办法 1、公司级安全检查小组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2、检查小组按照本办法考核内容制作检查表,对实体、部门进行逐项检查、考评,并对受 检单位存在的问题实施日常处罚。 3、年终,检查小组将对实体、部门年度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上报安全生产考核小组, 作为对相关单位、个人的奖励、处罚的考核依据, 五、奖励和处罚 (一)奖励:

  三、 “四新”和变换工种教育 公司在实施新技、新工艺或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时,或工人调换岗位工种时,要进行新的 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该项教育由所在单位技术人员负责, 时间不得少于 4 学时, 主要内容有: 1. “四新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2. “四新”实施使用后可能导致的新的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3. 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4. 新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5. 离岗超过三个月要进行复工教育。 四、全员性的经常教育 公司要以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如:安全月、安全日、安全知识答卷等, 每年各承包单位要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考试。 五、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包括中层以上干部教育、班组长教育) 公司各承包单位法人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班组长要按规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 492 号令等安全法规教育,以提高各级 干部的安全法律意识和工作的自觉性。 班组长、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各承包经济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一次。 离岗超过三个月要进行复工教育。 六、各承包经营单位都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及时、准确登记员工接受安全教育情况。 本公司采取两级(公司级和实体部门级)分开存放管理的形式。乐鱼体育 七、员工未经安全教育或经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而上岗作业的发生安全事故由用人单位负 全部责任。 八、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及承包经营单位。

  格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 并应严格遵照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严禁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如发现违章作业,甲方安全主管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按照甲方规定处以 200 元至 1000 元罚款, 凡因违章而造身事故乙方负有全责。 6、 乙方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环保教育, 对换岗及新上岗人员必须提前进行 安全教育,对特殊岗位操作人员进行职业资格取证教育。使其掌握本单位及本岗位的安全操作 规程,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教育率必须达到 100 %,并登记、造册、建档。 7、 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和网络, 健全岗位责任制, 将各项安全工作目标具体量化, 分解落实到各生产工序岗位。各部门必须与作业人员本人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保证书必须由 本人签字,不得他人代签,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真正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8、乙方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及环保专题会,进行安全自查,自纠,随时无条件接受并配合甲 方及上级机关的检查。检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应及时整改。凡因拖延整改而发生的安 全事故,乙方负有全责。 9、乙方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具体到每个岗位、每个人、一级保一级,逐级负责,一 切安全事故的责任由责任方自负。对重点环境污染源要制定治理措施,治理不达标者,甲方有 权责令其停产治理。 10、乙方必须建立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安全隐患.重点部位, 检查与考核挂钩,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有记录。 11、乙方应建立安全事故及重大污染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兼职的应急救护人员,配 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处于完好有效状态。对安全隐 患,重点部位,重要危险部位要加强监控,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各种车辆、易燃易爆 品、配电室、仓库等)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报甲方备案) ,并进行演练。 12、乙方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污染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 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 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13、乙方应做好特定时期(如重大节日、政府性重大活动、敏感期等)本辖区内人员及生 产,交通等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本单位安全,稳定。 14 方必须保证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服从甲方安全环保主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 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污染源, 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环保工作会议。 如不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三、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四、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甲、乙方场地或房屋的租赁期。 (原签订的安 全协议书同时作废) **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 : (章) 负责人签字: 本责任书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本公司对承 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五、隐患整改 1、边查边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及时整改的应立即现场整改。 2、限期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责成有关部门制定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在确保安全 的条件下,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3、 停产整改: 对即不能立即整改,又无可靠防范措施足以保证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产整改, 并上报有安全主管领导。 六、检查结果通报 每次检查发现的隐患, 采取现场沟通立即整改、 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的方式通知有关单 位,同时,将检查结果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各实体。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 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七、整改复查 对限期整改、停产整改的隐患,在限定期限期满以后,排查整改小组应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复 查,并在整改通知书验收栏签字。 八、奖惩 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 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对不服从安全检查人员检查、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或继 续携带隐患生产者,排查整改工作小组将按照《**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规定 予以处罚。 九、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实体及所有承租单位、厂内临时施工单位。

  ㈢ 每月开展一次全公司消防安全检查, 批准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的措施, 并责令责任部门及 时解决。 ㈣ 审定并发布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各实体、部门防火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㈤ 配合上级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 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 责任人的 处理意见。 ㈥ 经常召开消防安全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向职代会、 上级领导机关汇报消防工作 开展情况。 ㈦ 对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可依照公司消防安全制度、规定,做出处罚决定。 ㈧ 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消防设计审核落实情况,并参加工程验收。 ㈨ 管理好义务,开展消防业务训练,组织消防演习,提高防火、灭火业务水平。 第十条:防火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科,负责日常的防火管理和监督、 检查和考核工作。 第四章 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

  2、操作者应穿戴好相应的绝缘防护用品,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 3、操作者有足够的作业空间,与周围的导电体、带电体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必要时应采取 隔离措施。同一杆上不许二人在不同相上工作。 4、操作者应站在绝缘垫或绝缘板上作业,高空作业时应架设操作平台。作业时严禁使用锉 刀、卷尺等易于造成短路、误触电的金属工具。 5、在雷雨、潮湿、乐鱼体育雪、雾、风力在五级以上等不良天气条件下,禁止带电作业。 6、在高压线、带电作业必须按有关规定填写工作票。 三) 、在有可能造成中毒、窒息场所作业管理规定: 进入容器、设备或场所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四)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检测和分析。 (五)必须配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六)必须在器外有人监护。 (七)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五、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实体及所有承租单位、厂内临时施工单位。

  为了有效地防范公司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切实保障全 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稳定,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第 96 号令,结合本公司实际,特 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对本公司各部门、各实体违反本规定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公司级领导给予 行政处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将依照安全管理责任制,对各科室、各实体履行安全工作的检查 和监督。 第二条 各科室、各实体的主要负责人,对下列重大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 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重伤及以上工伤事故; 2) 发生职业病; 3)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4) 多人食物中毒事故; 5) 重大火灾事故; 6) 重大交通事故; 7) 民用爆炸品和化学危险品的重大责任事故; 8)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9) 其他重大事故。 第三条 第四条 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各科室、实体应依照规定履行如下职责;

  收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产。 4.3.11 为减少试产时走不必要的弯路、 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试产前必须初步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做好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操作。使全体进入试产人员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如何进 行应急处理。 4.3.12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试制的全过程负责。 项目试制总结中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内 容。 4.3.13 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 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 4.4 “三同时”的验收 4.4.1 施工组织部门在竣工后,负责通知中央研究所、安全部、环保部、质量部、工程部等部 门进行现场检查,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4.4.2 验收内容 4.4.2.1 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4.2.2 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 4.4.2.3 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4.4.3 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 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 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 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 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 施工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4.4.4 未经 “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5.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为了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置,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本部门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礼堂、健身房应急救援预案如下: 一、成立工会应急救援小组 组 长:ABC 成 员:ABC 二、发生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如在礼堂有会议及活动时,发生突发事故由 ABC 负责切断电源、停机同时发出呼号,由 ABC 及时通知就近人员,组织好人员疏散受伤人员和物资的抢救和灭火工作。 2、健身房发生突发事故由 组织好人员疏散,切断电源时通知就近人员抢救物资和灭火。 3、在发生突发事故时,具体人员要及时通知部门领导赶赴现场,组织开展现场救援工作制 止事故恶性发展,并及时上报公司安全事故救援领导小组。 4、要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公司救援领导小组做好对事故 的调查处理工作。 5、在平时要把安全事故预防放在首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 改,确保防火疏散出口通道应急灯、消防器材良好有效,如遇火势较大,应及时拨打火警 119。

  第十一条:下列部位为防火重点部 经营部五金配件仓库、成品库 自利木器厂纸制品车间、电锯房、 配电室 燃气锅炉房 财务室、档案室、木制房屋等。 第十二条: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重点部位的负责人为本岗位安全防范的第一责任人,重点部位要成立义务消防组织,制定防火 预案。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及时消除火灾 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消防工作检查制度 1、 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公司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 保卫科将不 定期的进行抽查和夜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⑴检查各公司、实体部门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制度执行情况。 ⑵检查各类不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⑶查防火宣传教育及消防演练活动开展情况。 ⑷查安全防范、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⑸查各单位值班、护厂、巡逻人员值班情况。 2、各公司、实体部门防火负责人每周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对本部门内部进行防火安全检 查(检查要有文字记录) ,主要检查本部门不安全因素及火灾隐患,查防火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的落实和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保养情况,查消防标志、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 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范围: 各实体部门应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过程考虑,确定的过程和场所包括:材料采 购、存储、原材料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全过程。 2 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依据: 以生命周期思想为指导,覆盖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及 间接影响。同时考虑:大气排放、水体排放、废物管理、土地污染、对社区的影响、原材料对 自然资源的使用、其他地方性环境问题。 3 危险源和环境的评价识别评价方法: 3.1 危险源定性的方法:凡是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强制规定的危险源都确定 为重大危险源。 3.2 环境因素定性的方法: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法,凡是环境保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强制规定的环境因素都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3.3 危险源定量方法:定量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可采用如下方法:D=LEC 式中:D=风险值;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发生事故 产生的后果。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分值数 10 6 3 1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完全可以预料 相当可能 可能,但不经常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10 6 3 频繁程度 连续暴露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分数植 2 1 0.5 频繁程度 每月一次暴露 每年几次暴露 非常罕见地暴露 分值数 0.5 0.2 0.1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极不可能 实际不可能

  组 长:ABC 副组长:ABC(本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 成 员:ABC ABC ABC ABC ABC ABC ABC ABC ABC ABC ABC ABC ABC ABC ABC 办公室设在**科,负责日常检查和协调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ABC 成 员:ABC ABC ABC ABC 二、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员参与、技术防范与制度 建设相结合,将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在萌芽状态,把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及时消除,预防或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职责:工作小组负责对各实体、承租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员工安全教育、现场安 全管理、设备的安全状态及现场规范化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复查。督促检查各实体、承租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 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四、检查形式及内容 1、定期检查: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小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安全、消防主管人 员每周巡视检查一次。 2、季节性检查:根据不同季节的气候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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